我不记恨妈妈,这是我和她演的一出戏。观众是妹妹。再有三个月,我便有 47 岁了。可看着只是个少年模样。18 岁后,我的样子没再变过。...
我不记恨妈妈,这是我和她演的一出戏。
观众是妹妹。
再有三个月,我便有 47 岁了。
可看着只是个少年模样。
18 岁后,我的样子没再变过。
我不会老,也不会死。
这是藏在我身上的秘密,妹妹红珠并不知道。
她也不必知道。
等她胖到三百斤,送她去到那个地方,我和妈妈就会搬走。
我看了眼正在哄妹妹睡觉的妈妈。
她也有六十几岁了,眼角却没有一丝皱纹。
红珠睡下后,妈妈进到柴房来看我。
她摩挲着烫过我的地方,叹口气:
「就快了,等红珠到三百斤,咱搬走,你就不用受苦了。」
我点点头,对即将到来的胜利,翘首以盼。
在红珠面前,妈妈总是对我很凶很苛刻。
其实她是天底下最善良的人。
十六年前的一个雪天,她抱着哇哇大哭的红珠回来。
「我在后山捡的。」
妈妈有些窘迫。
在一个地方我们最多待五六年就要搬走,捡到这么个孩子,实在棘手。
「这么冷的天,我也不能看着她冻死吧?」
妈妈满眼不舍。
「等她长大后,发现我们的模样始终不变,要怎么向她解释?」
看着襁褓中的婴孩,我虽心有不忍,却不得不理智地思考现实问题。
万一这个秘密被泄露出去,会给我们带来巨大的麻烦。
妈妈在原地踱步半天,最后笃定地说:
「我给她找好出路,保她后世无忧。」
其间,我们带着红珠辗转搬过两次家,在她十二岁那年,又回到了当初捡她的村子。
因为她已经胖到行动不便了,而在这里,胖女人很受欢迎。
村里上了年纪的人,只觉我和妈妈有些眼熟,却不曾联想我们是十几年前在这里居住过的母子。
毕竟,岁月没在我俩脸上留下任何痕迹。
我们要在这里等妹妹胖到三百斤。
到时候她会被送去胡员外家。
当肉屏风。
胡员外名叫胡舟海,不是真的员外。
他是村里最有钱的人。
听说在城里置了大别墅,极尽奢靡。
如今的社会,早已没有员外之类的称呼。
可他执意要大家这样喊他。
古代达官贵人家,常设有屏风,既可挡风,又可保护私密。
这个传统被胡舟海保留下来。
不过他还要更特别些,他喜欢肉屏风——
身材肥硕的女人,左右各一名,哪里有风,便遮住哪里。
的确比木制的灵活得多。
村里没有重男轻女的习气,家家盼着生女儿,好能送去胡家。
而去当了肉屏风的女孩,再没有回村的。
她们都过上了好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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