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明明那么喜欢他啊。我为了他学天绣,十个指头扎了个遍,只为能给他绣一只世上最好看的荷包。他胃不好,时常因着公事熬夜,我便亲自去小厨房给他做暖汤,守...
我明明那么喜欢他啊。
我为了他学天绣,十个指头扎了个遍,只为能给他绣一只世上最好看的荷包。
他胃不好,时常因着公事熬夜,我便亲自去小厨房给他做暖汤,守着炖一夜。
知道他喜静,我尽量收了自己爱玩爱闹的性子,给他磨墨,陪他看书写字。
那时,连皇兄都嫉妒他,说我对他太过上心。
我小心翼翼地跟在他的身后,只求他能看我一眼。
他不喜我,烦我,告诉我,推开我便好了啊。
可他并没有,倒头来却因为嫌我烦,用如此手段惩罚我。
北厉皇宫惯会折磨人,他们有一种秘药,涂上剧痛不已,却能愈合伤口不留疤痕。
这样,宫中之人根本拿不出被虐待的证据。
于是,我在不断被打,受伤,涂药,再被打的绝望日子里,逐渐学乖。
我忘记了自己是公主,乖乖自称“奴婢”,成了三皇子的洗脚婢。
三皇子心情阴晴不定,只要不高兴抬脚就会踹向我心窝。
为了被少打一些,我学会了在三皇子发怒时先自扇巴掌,学会了如何主动卑微地讨好人。
三皇子对我的变化都很满意。
他夸我是一只听话的小狗。
我本来以为,裴寂永远都不会来接我了。
可谁知,三年后,他却派人来,将我接回了天齐。
4
我低头,看向自己的双手。
看似无暇的肌肤下,内里早已溃烂不堪。
甚至因为手指被打断过,又没有得到好的治疗,我根本就拿不稳东西。
我不知道裴寂将我这个半死不活的人接回来做什么,也许是因为我身为一个公主,可以作为礼物再送给别人?
又或许他知道那三皇子将我驯服得已极听话了,所以好奇想看看?
但都无所谓了。
反正我这身子,已经活不了多久了。
一夜无梦,第二日一早,侍女打开衣柜。
“今日有接风宴,殿下想穿哪套衣服?”
柜中衣裙,都是我以前常穿的颜色。
我随手指了件淡绿色的,“就它吧。”
谁知那侍女却没动。
“殿下有所不知,”她轻笑,“林小姐惯爱穿绿色,殿下还是不要惹林小姐不高兴的好吧。”
衣柜中凡是亮色的,侍女皆说是林宛如喜欢。
言外之意,这些衣裙,我并不能穿。
我知道,这些侍女皆听命于林宛如。
她虽不是司徒皇室,却和裴寂一样住在宫中。
当今陛下尚未娶亲,宫中事宜裴寂便全交由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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