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叫洪芃听侯姿美的小说是《我这个有那个味道》,本小说的作者是王菲璇最新写的一本穿越重生风格的小说,书中主要讲述了:...
你看看我这个有那个味道吗,也是想看看别人的评价。大唐天宝元年,许年县。这里的冬天永远是白茫茫的一片,“银装素裹,分外妖娆”,来过这的才子游士都这么说,可生活在这里的人都不喜欢这里。这里太冷了,冷的人不敢衣衫单薄,冷的人不敢夜晚外出,冷的人不敢表露自己真挚而单纯的感情。寒冬腊月,霜雪映天。旋风裹挟着大片的雪花,时而飞舞,时而静默,百年春酒楼里,老板娘念春看着这年年如此的盛景微微出神。“店家,来碗百年春。”一声招喊传来,爽朗中带着一丝稚嫩感,不似成年男子,倒像一个背着长剑四处行侠仗义的侠客。还在柜台那里,托着下巴发呆的念春眼睛一亮,她的心中升起一丝久违的人气儿。但又不自觉的默默担忧,这么冷的天,还会有人来吃酒吗?她摇了摇精致的小脑袋,不做过多的烦忧。应和着小跑过来,那人已经坐在刀斧乱刻般的木桌前,搓着手哈气,冻的通红的糙细手,眼神微微发亮。念春看见了他,白净秀气的脸上带着刚刚离家的稚气和游侠的豪气,旁边也是一把秀气的细剑,这是怎样的人儿,许是个小屁孩儿吧,她心里笑着,脸颊却有些微微发红。“客官,还要些什么?”她轻着声问,清泉般醉人。“啊,那……再来盘花生吧”他有些局促,眼睛不敢看念春,藏着的右手捏着衣角,倒是逗笑了她,一如春水化冰,令少年憋红了脸。不多时,念春带着一碗百年春和一碟花生米回来,他双手接过,轻抿了一口,眼眸更亮了,继续小口喝着。念春也不言语,在柜台那托腮看着他。不知多久,才半碗酒下肚,他的脸便像抹了胭脂一样,刚才的羞涩烟消云散,豪爽的提亮声音大喝,“好酒,不愧是百年春。”念春哧哧都的轻笑了一下,原来是个呆子,学人家豪爽侠义。察觉到她如春水般明媚诱人的笑脸,借着酒劲儿,他也有了胆子仔细看着。温柔婉约,秀发扎的认认真真,是极好看的女子。这下轮到念春眼神躲闪了,他微微一笑,继续喝酒,不多时,盘和碗都干净了。少年拍拍衣服,“结账”。随后摸出一些圆钱,念春下意识一瞥,微微一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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