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主人公是茹莲碧鱼芙曦,书名叫《刘辉随手丢给他的》,本小说的作者是闵诗蔚写的一本豪门总裁风格的小说,内容主要讲述:...
第十六章咬人的狗不叫强子憋屈的在东湖周边几个省跑着棉花收购业务,他为了能在这个一年一次的发财机会中大捞特捞,基本上去的都是最穷的地方,因为那里价格便宜。这是他平生第一次吃大苦。这挣钱的道儿虽是刘辉随手丢给他的,但他迫切的想抓住这个机会,一为了抓紧挣钱,二为了磨练自己,有一天能把刘辉这个让自己受屈辱的混蛋击倒。当强子带着满脚的血泡回到家时,他爹顾不得心疼孩子,急忙说起了最近县里发生的大事。“你走的这段时间,咱们县里出了点事。公社解散了,恢复成以前的乡镇了。好几个村的支书联名推举我去当乡长,可是你大伯为了避嫌,说什么也不同意。他不同意,我也只好就谢绝了大家的好意。可是前段时间,我听说乡里的家具厂和木材加工点要搞承包,就去找你大伯商量,看咱们家能不能承包了它。你大伯给我好一顿训,说这是关系县里利税的大事,说我又没有经验,不能瞎胡闹。我说我家强子把市里纺织厂的采购都承包了,一个县里的小家具厂怎么就不行?你大伯起初还不信,我就把你和纺织厂签的采购承包合同给他看了。他说等你回来要找你谈谈。你的脚现在这样了,好好养养,等脚好了你就去找一下你大伯,咱说啥也要把家具厂承包了。咱们村净是好木工把式,承包了家具厂,咱村里几乎家家都能挣点钱花,咱家也有好处挣,可不能放过这个机会。”“你放心吧,爹。明天我就去找我大伯。不用等伤养好,这个机会万一让别人得了去,咱后悔都来不及。”强子笃定的说。“强子,你娘帮你把血泡都挑了么?”陈广志说。“嗯,都挑开了,过几天就没事了。”强子怕他爹看了心疼,特意安慰的说。强子在被刘辉收拾了一次之后,仿佛一夜之间就长大了,以前洒脱不羁甚至有些桀骜不驯的农村青年,一夜间长成了一个能忍辱负重、披荆斩棘的有为青年。城市的生活让他充满了对财富的向往,刘辉的羞辱让他充满了对权力的渴望。他听说过刘辉和张宏宇追求王楠的事,刘辉敢欺负他但是不敢欺负张宏宇,就是因为他没有张宏宇有势力。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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